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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17-03-04 11:31:51   作者:刘佳   来源:河北单招网   评论:0
内容摘要: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详细介绍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方式、报名条件、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会考成绩折算方式以及录取办法等单招考试的详细情况。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学校名称: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783                      办学层次:专科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占地面积500余亩,已建成10万余平方米校舍,环境优雅,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校园,全部实现多媒体教学,教育教学软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学院下设交通工程学院、医药学院、国际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影视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50多个统招专业,是一所理念超前,模式新颖,极具国际化特色的应用型高等学府。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我院2017年将面向河北省招收单独招生学生1435人。


二、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2017年单招总计划为1435人,具体专业如下:



  (1)身体要求(报考我院空中乘务、酒店管理等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162cm-174cm、男172cm-185cm;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严重违纪史。)

  (2)外语要求(考生报考不限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我院网站。


四、录取规则


  (1)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

  (2)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

  (3)我院按总成绩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拟录考生按第一专业录取。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申请进行二志愿征集。


五、收费标准:


  (1)学费详见我院招生计划。

  (2)奖学助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年8000元/人,教育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人。

  助学金: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每年3000元/人,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2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3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院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编:052165

该文章所属专题: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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