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冀中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 14103 办学层次:专科
冀中职业学院南校区位于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北校区位于河北省定州市北门街,拥有20个招生专业,建有校内实训室39个,校外实训基地53个。
一、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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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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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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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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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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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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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类(含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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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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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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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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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医疗设备维护方向),该专业咨询电话: QQ:117636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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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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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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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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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无人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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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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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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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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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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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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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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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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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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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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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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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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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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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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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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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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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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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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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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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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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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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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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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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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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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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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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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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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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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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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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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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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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含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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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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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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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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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技艺专业(缂丝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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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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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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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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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该专业咨询电话: QQ:117636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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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体育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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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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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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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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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体育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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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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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二、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具体时间以联考主办院校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1、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考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型分为以下两类:
(1)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联考成绩。
(2)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类”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具体替代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注: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也可从统招计划10个考试类中另选一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所有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
住宿标准:南校区每生500元/年,北校区每生800元/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冀中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 邮编:0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