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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2021-03-05 21:23:18   作者:张丽娜   来源:河北单招网   评论:19
内容摘要: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六、考试


1.考试时间(4月11日)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图1

2.考试地点

    本着考生就近参加考试的原则,考试二类在石家庄、邢台、邯郸、沧州、唐山、秦皇岛等地设立考点,具体地址、考试用品及乘车路线等详见《准考证》,考试安排于考前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3.考试(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其中,在校生须于考前14天开始填写《健康状况申报表》(具体见防控要求中表样);非在校生须提供“河北健康码”(彩色打印)和考前14天健康打卡记录。

    进入考点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考生要注意赴考期间的个人防护,每人准备至少2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提倡乘坐学校集中送考车辆、私家车或骑单车方式赴考。

4.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分为专业基础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内容,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150分和职业能力200分,满分35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对应的分值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无学考成绩须参加考试,否则文化素质成绩为零。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报考时须在单招平台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也可选择使用学考成绩,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专业基础(英语)成绩使用外语科目的学考成绩代替,对应的分值为:A—90分;B—75分;C—60分;D—45分;E—30分。无外语学考成绩须参加考试,否则专业基础成绩为零。

    所有报考“考试二类”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5.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单招平台选择考试类或对口类时,应按照所获奖项或职业技能证书工种选择涵盖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类别,并将佐证材料提交一所意向高校审核。佐证材料应包括报考证(单招平台选类成功的截图),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获奖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等。

    单招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受理免试申请材料的内容、时间和流程。安排在单招报考之前受理的,考生须提供2021年河北省高考报名个人信息表,并负责提醒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时在单招平台准确选择单招类别,同时,与单招平台确认,不收取免试生考试费,否则将安排考场。

    单招院校应严格遵守免试生的审核与公示制度,并按时将免试录取信息上传单招平台。免试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再安排单招志愿的填报。

6.考试形式

    高职单招“考试二类”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将各科成绩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序。

    对在2021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于考前10个工作日,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内容。


七、评卷


1.评卷方式

    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和文化课教师组成评卷组,抽签指定评卷人员,按照评分规则,采取网上阅卷方式评阅、登统成绩。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评分细则,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成绩复核


    考生可于2021年4月15日9时登录“单招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6日9时前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复核办法将在交院官网公示。

九、违规处理


    高职单招是全国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并将处理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高职单招期间违规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均在单招平台上完成,设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二志愿采取缺额征集方式。考生不允许跨考试类填报志愿。

    每个志愿最多从考试二类中选择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项。

    一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

    二志愿征集时间:2021年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报考须知、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根据考生本人意愿按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填报的志愿无效。

十一、录取安排


    高职单招录取遵循“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2021年4月10日前,单招院校完成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信息上传工作。

    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档案,按该生院校志愿顺序,投到顺序较前的一所学校。

    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仍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综合素质”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缺考考生的处理:缺考科目按零分处理。单科缺考能否被高校录取由单招院校决定。

    投档后,各单招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4月22日14时,考生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9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寄递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2.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全程参与高职单招整个链条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二类单招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联系方式


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311-85835666 85835777

咨询QQ群:16003190 举报电话:0311-85835027



2.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宁安路189号

咨询电话:0311-87088807 0311-87817776



3.河北商贸学校:石家庄市湘江道58号

咨询电话:0311-66570131



4.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

咨询电话:0317—5667941



5.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咨询电话:0315-7772978 0315-8832068



6.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秦皇岛市海港区文育路8号 


咨询电话:0335-8054040 0335-8070026


7.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618号 


咨询电话:0319-2233321


8.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滏阳路1号 


咨询电话:0310-857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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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单招考试期间对考生防控要求(考生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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