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全称: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简称河北工艺美院)
2、学校代码:14471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类型:省属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校
5、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河北省唯一公办的艺术与设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64年5月,由郭沫若先生题写校名,曾是享誉全国的五所工艺美术职业学校之一。主校区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近年来,学院锐意改革,创新发展,形成包括保定竞秀校区、满城校区、石家庄鹿泉艺术实践中心(国内首个高层次别墅形式的艺术产业园区)在内的“两校区、一中心”办学格局。学院现设五系三部,共19个高职艺术类专业。
学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探索出一条“面向文化产业市场,面向国际化办学,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以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学院采用校企合作工作室制和文化创意工坊相结合的方式,艺术实践中心的“艺工坊”、“教师工坊”、“大师工坊”使教学、科研、生产形成一体化。学院拥有创客空间、实训室、工艺室和项目教学工作室以及校外实训基地120个,使学生成为熟练掌握艺术设计与实践能力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学院以工艺美术设计和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为主体,坚持艺术特色办学方针,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和“艺工结合”,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提高学生的艺术理论和专业技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为社会培养大批优秀艺术人才。
考试大类 |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考试一类A |
01 |
风景园林设计 |
55 |
对口-建筑类 |
02 |
风景园林设计 |
15 |
考试六类 |
03 |
美术教育 |
300 |
对口-学前教育类 |
04 |
美术教育 |
15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05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9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06 |
产品艺术设计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07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08 |
环境艺术设计 |
9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09 |
公共艺术设计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0 |
游戏艺术设计 |
6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1 |
展示艺术设计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3 |
广告艺术设计 |
9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4 |
动漫设计 |
9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5 |
人物形象设计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6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7 |
雕塑设计 |
30 |
艺术-美术设计类 |
18 |
书画艺术 |
50 |
考试十类 |
1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0 |
对口计算机类 |
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40 |
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严格按照2021年我省高职单招相关招生专业分类考试安排。成绩、录取结果公布请详见“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http://hebgzdz.sjziei.com/)。
3、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我院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办法,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依次考虑其它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3)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
(4)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5)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7000元/年,住宿费(保定校区)500元/年。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
5、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如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8、本简章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9、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邮编:071000
联系电话:0312-5918091 3105923 3105709 联系电话:0312-5918091、0312-5918092、0312-5918093、03125-918095
官方QQ群:805189164
快手号:1815369454(冀工美)
上一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