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球探足球比分: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球探足球比分: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5号)文件精神,2015年河北农业大学将继续组织“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考试招生,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保障
成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监察室、农村发展学院、保卫处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招生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成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招生对象
长期工作在农业第一线的有志青年,符合参加2015年河北省高考统一报名条件,属于以下生源范围之一的:
1.来自农村,有1年以上农村生产实践经验,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的社会考生。
2.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等,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显示为农村往届或城镇往届的社会考生。
三、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以培养直接服务“三农”的实用型人才为目的,按照社会实际需求设置园艺技术、农业经济管理2个专科专业,每专业计划招生20人,共计40人,学制2年。
园艺技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掌握果树、蔬菜、观赏植物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二、主要课程:农村实用信息检索与利用、园艺设施建造与环境调控、果树栽培技术、蔬菜栽培技术、观赏植物栽培技术、果树病虫害防治技术、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果品蔬菜贮藏与加工技术、果树蔬菜育苗技术等。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一、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经济、管理、法律、财会等方面知识的村务管理、餐饮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农村政策与法规、现代市场经济学、会计基础、酒店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市场营销学、现代企业管理、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餐饮业法规、餐饮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消费心理学等。
四、报考办法及考试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首先需要按相关规定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已完成高考统一报名的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已完成报考的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到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到领取准考证,4月23日参加考试。考生需持准考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来自农村的考生,需同时交验由村委会和乡镇两级政府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来自林场、农场、农业产业商会的,需同时交验由单位开具的,推荐参加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的介绍信。考生为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科技致富能手、农业科技示范户、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五、考试和录取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满分500分。其中面试240分,内容涉及农村生活、生产常识;笔试260分,内容涉及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
命题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实际,注重基础性、实用性、通用性,体现选拔农业生产和涉农产业一线人才的特点。
考试由河北农业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学校于4月26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对本人成绩有质疑的考生必须于4月28日前与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相关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录取工作由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成绩合格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笔试成绩中的农村社会基础、语文、数学、时事政治等各科目成绩。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现任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县以上劳动模范、市以上先进个人优先。录取新生信息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报,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入学。
六、学籍学历
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宽进严出教育模式,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学期模式。学校参照2年制专科学制教育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计划,同时根据弹性学制的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准在其他类别同层次间转学和转专业,不允许专接本。学生成绩的考核与记载,休学、停学与复学,奖励与处分等,参照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待遇。入学前须与村委会或单位签订培养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在入学报到时将“合同”交河北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备案,毕业后凭“合同”回村或单位服务,不发放报到证。
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学费为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8人间)或800元/年(6人间)。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