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球探足球比分:做好2017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8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7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根据单独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招生录取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凡属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招生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上报、落实等工作,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录取工作、备案等工作。
2.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统计和报送。
3.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已通过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一)考生选择考试类并缴费时间为: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00(全省统一时间)。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并按提示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从10个考试类任选一类。考生一旦选定考试类,不再更改。考生在选择考试类后,将跳转到缴费界面,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
缴费系统为牵头院校统一开发,负责本考试类相关费用的收取。缴费标准及缴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参考牵头院校招生宣传或向牵头院校咨询。
(二)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按照各牵头院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分为十个专业大类,我校参加河北省联考单招五个大类招生,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均由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
2017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联考牵头院校见下表,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安排、成绩计算办法等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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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16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17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
(一)命题
我院所有专业考试试题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9日,高职单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按照牵头院校安排进行)
2.考试地点
按照各牵头院校安排,具体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牵头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
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
(三)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
1.评卷工作由各牵头院校负责;
2.成绩公布与复核:各考生于4月15日前登录牵头院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向牵头院校提出复核要求。
(一)日程安排
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30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人数,采取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院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球探足球比分: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球探足球比分:"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1、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曾老师 卢老师
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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